各单位会员,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5]15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2015]34号),科协所属学会要“以服务科技发展、科学决策为目标,以客观中立、开放实用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独立第三方作用,推动建立健全科技评估制度,提供宏观层面的战略评估,促进科技评价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形成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的运行机制”。2016年8月国家科技部正式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相继发布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学技术评价办法》。根据规定,今后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
因此,为进一步承接政府职能,推动科技创新,培育高水平科技成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江苏省计算机学会按照《江苏省计算机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计算机行业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工作。经过两年的运行,鉴定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结合前期的工作开展情况,对鉴定流程进行了部分修订,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评价
提交科技成果(项目)评价(鉴定、评审、评议,以下同)申请表,其格式可在江苏省计算机学会网站下载,申请表应由任务下达单位或项目完成单位的主管单位签署委托或同意评价的意见。
二、提交拟申请评价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
1.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名称、任务来源、研究起止年限、完成单位及参加人员、任务要求及完成任务情况、工作过程、经费支出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等);
2.技术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点、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3.运行(用户)报告(运行或用户单位盖章);
4.科技查新报告(成果达国际水平的需同时进行国内外查新,且查新后6个月内必须完成成果鉴定,否则需要重新查新,建议由具有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
5.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6.相关知识产权材料(专利、软著、论文、专著);
7.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评审)证书草稿(含专家鉴定意见草稿;证书格式可在江苏省计算机学会网站下载)
三、受理评价与有关事项确定
1.江苏省计算机学会在接到以上全部文件15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受理答复;
2.商议相关文件资料的补正与修改;
3.确定评价活动地点、日程、议程;
4.确定评价活动主持单位及专家名单;
5.发送会议通知,落实会议具体事宜;
6.召开评价会议;
7.相关的文件资料(电子版)归档;
8.出具鉴定结论意见(证书)。
四、费用
参考相关专业机构科技成果评价(鉴定)收费标准,具体费用明细请咨询学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江苏省计算机学会联系人:
游辉敏 13770795243;
朱中之 025-86635622;15365191266
电子邮箱:jscs@nju.edu.cn
附件:
1、江苏省计算机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
2、江苏省计算机科技成果(项目)评价程序
3、江苏省计算机学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
4、江苏省计算机学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委托合同范本
5、鉴定材料要求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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