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员,充实我校工作人员队伍,盐城师范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符合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岗位表》)。
2018届及以前国内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交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同时须提供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019届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同时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所学专业由学校根据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岗位编号)的专业要求。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 报 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者填写《盐城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ctcszzp@163.com。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岗位编号+专业(最高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名表请不要和其他附件材料一起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的邮件只允许有报名表和附件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
1.报名表和其他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19年3月22日08:30—2019年4月7日17:00;
2.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3月23日08:30—2019年4月8日17: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提供的个人信息有虚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的专业及方向应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否则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编号报名,报名材料上传指定邮箱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
4.2019年4月9日,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下同)上公布应聘资格初审结果。各招聘岗位(岗位编号)开考比例为1:3,如有招聘岗位(岗位编号)未达到开考比例,我校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编号),并于2019年4月9日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4月10日08:3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人员将改报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yctcszzp@163.com,改报其他岗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结果于2019年4月10日下午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公布。如改报其他岗位人员经资格初审后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要求或资格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将不再公布此类人员的资格初审结果。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4月11、12日到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行政楼B319室进行现场确认
(其中岗位编号为2019001-2019014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岗位编号为2019015-2019021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上午09:00—11:30)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作弃考处理。现场确认须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同时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本人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2018年及以前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019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相关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原件。上述材料均须另备一套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应聘者本人领取准考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涉及到人事关系调动的人员;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或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学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领导秘书岗位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校领导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若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应主动回避。
三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09:00—11:00。笔试内容:高等教育基础理论及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知识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岗位(岗位编号),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公布。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前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详见《盐城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面试办法》(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另行公布)。
2.面试要求:按照盐城师范学院制定的《盐城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根据岗位编号,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 体检、考察和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岗位编号)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用人员同时须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后,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性质)。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未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签订聘用合同和到岗工作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期起始时间:以取得硕士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次月(含次月)和档案等材料齐全且在我校正式入职后起算。
4.聘用期间待遇: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参照我校事业编制内同职级人员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缴纳。
5.本次招聘工作(自报名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拟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应聘岗位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岗位编号)空缺时,学校根据需要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公示7个工作日,递补公示结束后,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性质)。递补拟录用人员,录用程序及各类待遇同上。
五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33051;0515-88258258
联系人:甘老师、王老师、张老师
六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师范学院监察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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